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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日下午,宿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在市审计局四楼会议室举行。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陈向群、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孝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周保峰、市财政局副局长刘文英、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祖洪旭、市审计局综合法规科科长华颖涛、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副局长牛海宽、穆成利等同志参加了会议。受联席会议领导委托,市审计局分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副局长陈志强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总结讲话。会议主要议题是研究讨论即将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宿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宿州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制度》两个规范性文件草案,即将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宿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系会议制度(修订)》、《宿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程》、《宿州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整改督察办法(试行)》、《宿州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任前告知办法(试行)》四个制度办法,以及根据人员变动所作出的宿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会议经过研究讨论,一致通过了这六个规范性文件草案,同意提交联席会议领导和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发至全市执行。
会议认为,这六个规范性文件的即将出台,充分体现了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丰富和完善了我市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将使我市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意见》中关于对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实行ABC分类管理、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制度、实行任前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和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等几个方面的制度和规范,是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创新之举。这两个规范性文件既参考借鉴了外省市的经验做法,又结合我市情况提出了我们的思路和方向;既有前瞻性,又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