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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皖审经责办〔2010〕1号)、《宿州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市纪发〔1999〕12号)、《宿州市关于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试行)》(宿办发〔2009〕36号),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制定了2010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思路和任务计划。全市2010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和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保证质量、防范风险”的指导原则,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为目标,积极深化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质量,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作用。
2010年,我市经济责任审计任务计划的制定,应坚持“先审计,后离任” 的原则,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实行“ABC”分类管理,做到“离任审计、任中审计与任前审计相结合”,进一步加大任中审计工作力度和审计的比例,实行任前审计试点和经济责任事项离任交接制度,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整改督察。一是拟对11个市管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二是拟对2个管理比较规范、资金量小的市直单位领导干部,以经济责任事项离任交接制度为主,视经济责任事项交接情况再决定是否进行离任审计;三是拟对任期届满未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3名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审计;四是试行任前审计,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关于对拟提拔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前审计的暂行办法》(皖审发〔2009〕99号)的规定,对任前审计应谨慎操作,稳步推进,年内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选择1-2个拟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审计试点。通知要求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围绕上述思路和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共同推进我市经济责任审计事业的不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