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砀山县审计局在县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中发现职工养老保险金同时在农行和建行设立两个专户,在审查利息时发现,在建行存款基数小反而利息比农行多,带着这个疑问,审计组人员询问了财政社保资金管理人员并仔细核对原始利息入账单,发现农业银行没有执行银发〔1997〕567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养老保险基金活期存款实行优惠利率的通知》文件规定,经计算2007年少计付利息37.77万元, 2008年上半年少计付利息56.34万元,合计少计付利息94.11万元。审计组搜集齐有关文件,并把计算结果一并找到农行进行调查取证,要求将少计付利息上缴财政,挽回养老金的损失。目前,已经收回2008年上半年少记利息56.34万元,2007年少计付利息37.77万元正在追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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