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省级审计核实工作中发现,部分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债务中“三角债”问题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债中债”、“债牵债”上,如:为了顺利通过“普九”目标考核验收,有些学校及乡镇负责人不惜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来保证教育经费,另一方面,也有的地方政府及学校领导人没有考虑到自身财力而盲目投资搞建设,加上地方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只有东挪西借,导致了债权债务相互纠缠、相互包含情况。由于债出多门,大量负债得不到及时清理,加之学校、政府负责人、财务人员随着人事调整,新官不理旧账、压债不还,形成“三角债”现象有增无减,严重阻碍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
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建议:一是要认真梳理,摸清楚“三角债”形成过程及成因,进一步完善完备相关债务的原始资料,建立健全债务档案;二是严格执行“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对于那些不属于义务教育债务阶段和范畴的负债,坚决不予上报和认可;三是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学建设投资行为,严禁“拆东墙补西墙”行为发生,并将举借新债和清理化解旧债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同时,对违反规定举借新债的乡镇、学校和有关部门,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真实、正确地锁定各地上报的债务数额,也才能够为今后的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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