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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界定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时间:2009-6-23 10:34:03 作者:埇桥区审计局赵玲供稿 点击: 评论
 

近期,埇桥区审计局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时发现,部分单位仍存在财政资金专款超范围使用的现象,而且财政部门把关不严,致使财政专项资金超范围使用。究其原因,不外乎是越权行事、小团体意识作怪。例如一乡镇在使用某专项资金时,专款项目书中明确规定可购置用于专题项目研究所必需的电脑设备一台,而该乡镇不仅购置了电脑,而且打印机、摄像机、投影仪等办公设备一应俱全,并由领导签批专款报销。此行为不仅没有得到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处理,而且在财政部门对于专项资金的报批时“一路绿灯行”。由此,审计建议: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界定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使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财政资金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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