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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近年来村级财务继“村账乡管”后实行“村账县管”,即先由乡镇对村级支出发票把关,再由县农村财政管理局审核后予以拨付村级资金,同时省市县各级下达文件,对村级补助的使用范围作了规定,并规定了“零招待”。但审计调查发现:每年对村级的计划生育检查、“五星级村”评比、地方综合考核等,一个6000-7000人的村每年不少于6000元的招待、烟酒支出,既然规定了“零招待”,凡是招待之类的发票不能报支,那就来个“偷梁换柱”,用沙子、水泥、石子发票冲销,由此造成了会计信息的虚假和规定的虚设。违反了“零招待”究竟是谁的责任?作为管理村账的乡镇、县农村财政管理局,由于经济行为发生空间与时间的不对称,不能做到实时监督;村干部也有苦衷:哪一次检查都马虎不得,哪一个检查者都怠慢不得。起初他们对于审计部门的“零接待”,有些不适应,经过多次费尽口舌的解释和实际的餐费、交通费自负,方才明白不是“做秀”。
一个6000人的村,按每人12元的标准计算,村级补助也就是七万多元,根据千人一干的村干部配备标准,要配备6个在职村干部,有的村还有退职老干部,光村干部工资一项就在五万元左右,村级办公经费少之又少。所以6000元的招待支出相对于“捉襟见肘”办公经费,不是个小数目!
作为执法执纪、检查评比部门,应从监督自身做起,管住自已的嘴、管住自已的手、约束自已的行为,谨慎使用手中的权力,真正服务于“三农”;作为监督村级财务的部门,应对村级支出按金额大小分级监督、实时监督,还原村级“零招待”。 |